读者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读者服务
入馆须知
发布日期:2019-04-03 浏览:

第一条  读者凭本人借阅卡入馆, 注意仪容仪表,勿穿着背心、拖鞋、溜冰鞋入馆;勿在馆内有不雅举止。
第二条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使用明火。
第三条 请读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本人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或被窃。
第四条 遵守馆内秩序,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朗读、追逐和打闹;请将随身电子设备保持静音,请到室外接打手机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第五条 爱护环境卫生、严禁携带食品、饮料入馆,不在公共物品或设施上乱涂乱画,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第六条 注意文明阅读,讲究互谦互让。请勿用私人物品占用座位和公共空间;读者离开座位3个小时以上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有权将座位上及其他公共空间的私人物品清理。 
第七条 读者请从规定通道离馆,如遇监测器报警,应配合接受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不礼貌的言行。 
第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的相关规则及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