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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公共卫生管理工作顺利通过考核
作者:党政办 发布:2012-04-06 阅览:

 

近日,省教育厅公布了第二批高校公共卫生管理考核结果,考核合格的36所高校中,我院榜上有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校公共卫生管理考核结果和继续做好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036号)精神,省教育厅于2011年对部分高校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我院在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一直以来,坚持把这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来抓。工作中,一是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宣传。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利用课堂进行健康知识普及;在师生中,举办多种形式的公共卫生与健康教育讲座;还利用橱窗、横幅、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宣传教育。二是签订责任状,加强责任落实。学院分管领导与后勤处处长、后勤处处长与各食堂负责人逐级签定学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三是抓好制度落实,加强合同管理。切实落实学院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并将公共卫生工作情况考核纳入后勤社会化合同,切实加强合同管理,督促各社会化后勤单位严格按合同办事,做好公共卫生工作。四是常规性工作和阶段性工作有机结合。不但坚持每两个月组织开展1次爱国卫生活动,做到校园环境清洁;定期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促使学生卫生整洁卫生;做好控烟工作,大力开展禁烟宣传,逐步推进禁烟工作,努力创建无烟校园;做好学生心理卫生工作,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介,个别辅导与集体辅导相结合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而且在阶段性工作中,认真做好季节性传染病预防,做好师生健康保障工作等。五是做好各种预案演练工作,如开展突发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实战演习、消防逃生演练、急救演练等,以此来切实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与能力,从而提高学院公共卫生工作水平。

经过全院上下的齐心努力,我院公共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公共卫生管理知识普及率高;二是公共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师生流行性疾病发现早,治愈率高;四是公共卫生事件保持零记录。这些成效为我院接受并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奠定了良好基础。

考核合格后,我院相关负责领导表示,学院将按照省教育厅有关高校公共卫生管理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共卫生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管理水平,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主动服务教学科研、积极构建和谐校园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