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9年元旦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1月1日元旦放假,共1天。
二、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各单位不得擅自提前放假,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请相关职能部门、各系加强节前教学秩序巡视工作,对出现的情况及时汇报和处理。
三、相关单位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并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带班领导与值班人员在值班当天请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值班期间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须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四、各单位放假前要认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学生处、各系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切实掌握放假期间离校学生的去向及留校学生的情况,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