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表扬
12月14日,06441班李友枫同学,在校外拾到一只皮夹,内有现金360元以及部分有效卡、证等; 12月18日,04121班曹恒同学在1102教室拾到三星手机一部,价值2100元左右。李友枫、曹恒同学捡到物品后及时上交学生处,现已归还失主。
李友枫、曹恒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它反映了我校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是我校学生践行“八荣八耻”、构建和谐校园的具体体现。经学生处研究决定:给予李友枫、曹恒同学全校通报表扬。
希望全院同学向李友枫、曹恒同学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继续以饱滿的热情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自觉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一个更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把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