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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周一星 发布:2006-05-19 阅览:

我院荣获“江苏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和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组织先进单位的决定》(苏民人【200616号)精神,我院荣获“江苏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规范运行;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开展活动,严格按照章程和制度办事;全面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不断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坚持自律与诚信办学,以显著的办学业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肯定。

今后,我院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以自律苦练内功,以诚信外塑形象,增强守法意识和公益服务观念,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自律与诚信长效机制,通过进一步深入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充分发挥我院在服务“两个率先”构建和谐江苏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