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我院顺利通过南京市公安局四处会同江宁区公安局内保科对我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的验收,市局领导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将把我院经验推向全市其他高校。
按照在中央综治委、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通知》的精神,根据省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村镇、安全文明单位活动的要求,学院精心部署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学校根据市局要求在技术防范上要做到“统一规划、分布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我院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拿出近60万元在重点防火部位计算机中心安装了能控制4个区域的二氧化碳自动灭火装置,和16家后勤社会化承包单位签订了防火责任书16份,并下发了单位防火区域的规定和应急疏散预案,做到防火、治安一道抓。
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学院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学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从2002年上学期以来,特别是创建活动以来,学校发案率降低破案率上升,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不断涌现,学校治安形势稳定。据统计, 2002年上学期共拾得手机14部,共计价值25000余元人民币,全部由失主领回。本学期以来,师生员工拾交22起,其中文曲星2个,手机4部,CD机2台,总计价值人民币11000余元,现已陆续由失主认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