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教育科按照党中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学院党委对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落实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思想指引,与时俱进打造网络思政平台,致力于构建思想引领、发展辅导、宣传引导的工作体系,不断提升思政育人实效。
优良学风是学校人才培养的基础,加强学风建设是优良学风的保障。学生处自启动学风督察工作以来,各系结合学院学生实际,多措并举开展学风建设、学风督察、辅导员进课堂等工作,建立学风督察机制,创新工作模式,丰富建设内涵,贴近学生实际,拓宽覆盖面,不断促进优良学风氛围的营造,提高学风建设成效,助力学院搭建优良学风建设的常态化机制。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坚持以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精准资助,大力推进资助育人,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快推动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帮助学生增进心理健康,提高心理素质为宗旨,倡导“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理念,并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系列课程、讲座、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及网站等途径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和理念;通过个人咨询、团体辅导、家庭咨询等形式提供心理辅导;通过专业的心理测试、职业测评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成就自我。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当兵的经历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当代大学生应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的期望。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公寓管理以强化学生自我管理为目标,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坚持对学生从严管理,注重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持续推进学生社区建设,强化学生公寓管理思想引领、行为指导、生活服务、文化建设四项功能,抓好宿舍安全卫生、 提升学生宿舍育人等重点工作。
作者: 时间:2020-09-29 点击: 次
各系:
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助〔2019〕1号)的精神,现就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目前在籍全日制专科生,2020级新生报到后进行认定,通知不再另行下达。
二、认定程序
(一)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构
按文件要求成立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年级(专业或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在系部相应范围内公示,并报院资助中心备案。
(二)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组织宣传
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取消学生填写表格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盖章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针对这一变化,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做好诚信教育,确保学生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力求做到精准认定。请各系部根据本系部工作安排情况,限定学生申请时间。
2.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自愿提出认定申请,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通道”-“资助申请”,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点击“申请国家资助”进行填报。学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
3.系部认定
年级(专业或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依认定方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系部认定工作组负责比对好省资助系统中五类特殊困难学生名单,汇总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提出的学生名单,并在省资助系统中录入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操作办法详见附件2。
系部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评议小组申报的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系部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后及时去除信息。
经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各系部印好资助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系部在学生提交的《申请表》中签署意见、盖章,确认本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建立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三、核查及调整
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应建立学生反映意见的畅通渠道,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至少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相关资助资格,收回相应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根据《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报送同级信用管理机构。
系部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各系部应及时做出调整,并报院资助中心。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系部认真学习和积极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严格执行学生资助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认定程序,准确掌握新生和老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程度和受助需求。要注意保护学生尊严,维护学生隐私。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相互比困等。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的基础性工作,认定结果将作为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缓交、勤工助学等资助方式的重要依据。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准确,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及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3.请各系部在10月底从省资助系统中导出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稿需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连同电子稿一并上报至院资助中心,联系人:单士琦,电话:025-52111858。
附件:1、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操作说明(学生版)2、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操作说明(系部版)
学生处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