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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作者: 时间:2018-11-07 点击: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院学字〔2018〕8号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

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各单位: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是一项极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大学生的人生发展和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为规范就业管理,强化指导服务,全面拓展多元化就业渠道,全面提升和打造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学生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现结合我院实际,对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各项政策要求,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学院建设和长远发展,各系要将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常抓不懈。要根据学院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就业和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全力以赴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加强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

实施“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和协调工作的职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系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本系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积极促进我院毕业生充分就业,积极创业。帮助学生明确职业方向、确立职业目标,建立职业生涯规划档案。

2.以提升就业质量为重点,大力拓展就业市场

我们需夯实基础,健全机制,优化服务,在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基础上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确保全院初次就业率达到88%,年终就业率98%。另外要开拓就业市场,积极与学院专业对口的用人单位联系,提升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学生专业对口率。要大力拓展和巩固就业基地,积极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实行订单培养。各系要结合本系实际,确定具体的就业、创业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实。

3.唱响主旋律,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把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去、到西部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结合江苏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苏北”计划,在毕业生中开展以“面向基层、奉献社会”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各系要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就业教育计划并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唱响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的主旋律,树立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贡献社会的良好形象。

4.要加强创业教育,引导更多毕业生走上创业之路

在这样一个百舸争流的时代,创业将成为大学生成才的途径之一,在高校开展创业教育,创业理念融入素质教育,对大学生生存能力将有很大的提升作用。同时大学生的自主创业能够缓解社会就业难的压力,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就业难的问题,开创新的就业市场。 

三、具体措施

1.大力搭建高质量对口就业平台

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巩固老基地、开辟新市场,充分发挥实习就业基地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和功能;要投入更多的精力深入各行各业,特别是新兴企业,要主动上门宣传学院及毕业生。要广泛联系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扩大校园招聘会的影响;要进一步做好学生就业需求的调查分析,有针对性的推荐合适的就业岗位给学生,提高学生就业的成功率和满意度。

2.加快就业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尤其是网络平台,实现信息发布、就业咨询、职业测评、远程招聘,建立院、系两级人才需求信息库和用人单位信息库,使就业指导、咨询、招聘服务工作及时、准确、高效、快捷。

3.认真做好就业创业指导培训

毕业生就业指导培训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要环节,除学院组织的集中培训、网上培训外,各系应充分发挥辅导员、专业课教师的作用,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培训,指导学生了解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市场、就业途径,让学生掌握应聘技巧、就业权益保护、获取就业信息的手段和技术,做好就业的各项准备(职场竞争心理准备、应聘材料准备等),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同时做好创业指导工作,通过建立适合大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对所有的大学生在大学期间进行系统的创业教育、创业训练,培养他们的创业能力、创业素质与创业意识,为他们自主创业做好准备。

4.要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帮扶力度

建立困难群体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开展“一对一”服务,通过加强就业创业指导、优先推荐岗位等措施,帮助困难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5.积极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要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广泛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建议,研究市场供需变化,分析市场需求规律,为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招生工作及制定发展规划提供超前信息和有力依据。要积极收集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并按照不同类型择优入选“毕业生风采墙”。

6.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安全教育

各系要积极配合开展以当前就业创业教育为重点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心理辅导,要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安全和稳定,特别要注重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在毕业生就业创业安全的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就业创业安全和校园稳定。

 

附件:1.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标准

2.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4日


附件1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量化考核标准(420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要求及评分标准

就业创业 工作机制

10分

★建立了以系主任为组长的系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有专人负责日常就业工作开展

4

有名单,加2分,明确分工,加2分。无,则不得分。

★实施目标责任制,形成教师参与就业创业工作的考评机制

4

有考评机制,加2分,教师在开拓基地、联系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积极参与的加2分。无,则不得分。

★定期召开系就业创业工作专题会议

2

提供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每学期有2次或以上的加2分,无,则不得分。

就业创业管理工作

67分

 

★就业创业工作有计划、实事求是的总结

6

制定合理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内容有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分解,缺一项则不得分。

★按时上报毕业生生源信息和就业协议、证明材料等

10

报送数据及时、准确,无漏报、错报现象。有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扣满10分为止。【1】

按时打印推荐表、协议书

6

按要求指导学生及时打印,加6分;达不到要求,则不得分。

毕业生档案管理

10

毕业生档案整理规范,材料完整,报送及时。档案上交不及时扣5分;因不完整导致退档扣5分,扣满10分为止。

毕业生跟踪调查

15

①系部开展毕业生思想状况调查、掌握毕业生求职倾向,为毕业生提供个性特征分析、就业咨询、问卷等,有相关问卷调查原始材料及分析报告的加5分。无,则不得分。②完成省里各项就业调查,达到省里要求的加10分,有一次不达扣5分,扣满10分为止。

就业质量报告完成情况

20

对所有应届毕业生按专业进行调研,并按要求形成该年度系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根据完成质量给予打分,总分为20分。【2】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128分

 

★生涯规划与职业发展、就业观教育、创业教育

20

① ①系里专人负责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组织系决赛加2分;有学生参加院决赛,提交作品完整,加2分;有学生参加省里比赛,加2分,获得省赛一等奖加2分,获得“职业规划之星”加5分。②举办专家讲座、校友报告会、简历大赛、模拟面试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指导的活动次数不少于4次的加5分,不足则不得分(须提供图片、讲座题目、报告人、内容、参加人数并上传至系就业新闻动态)。③按就业办要求组织各类就业、创业活动的加2分。

组织招聘活动情况

40

①校园招聘会邀请5家或以上,加5分;②专场招聘活动期间毕业生不足200人的系,组织次数不得少于3次,超过200人的系,不得少于4次,每场专场招聘会提供的岗位人数不得少于10人。达到加12分,达不到要求,则不得分;超过规定次数的加3分。【3】

就业基地建设

30

就业基地数量达到毕业生人数的3%,加20分,不足3%则不加分;每年新增就业基地一家加5分,加满10分为止。【4】

帮扶特殊困难毕业生就业

5

建立特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档案,加2分;有帮扶举措及帮扶成效说明的加3分,无,则不得分。

媒体宣传

10

系网站有就业工作专栏,并定期发布就业信息的加2分。就业、创业新闻稿、通讯稿等被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录用,有一篇加1分(同一稿件算1篇),加满6分为止;被市级及以上媒体采用,一篇加10分;此项最高10分。

组织毕业生参加省就(创)业知识竞赛

8

参赛学生达本系应届毕业生人数90%以上,加3分;平均答题成绩达90分以上,加3分;有完整新闻报道(围绕竞赛开展宣传、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图片以及新闻)加2分。

收集优秀毕业生典型材料

15

①上报本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先进事迹。按要求上报,加5分。②对应往届优秀学生材料进行访谈,形成典型材料,凡入选“毕业生风采墙”,有一个加5分,加满10分为止。【5】

就业创业工作实绩

190分

★初次就业率达到88%(统计日期为8月25日)

15

以省就业指导中心核准数据为准,达到要求的,加15分。每少1%扣5分,扣满15分为止;省就业指导中心在核准数据后,如发现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就业单位与本人实际就业情况不相符,达到2%扣2分,3%扣3分,以此类推,扣满12分为止。

★初次协议就业率达到83%(统计日期为8月25日)

15

以省就业指导中心核准数据为准。达到要求的,加15分。每少1%扣5分,扣满15分为止。

★年终就业率达到98%(统计日期为12月25日)

20

以省就业指导中心核准数据为准。达到要求的,加20分。每少1%扣5分,扣满20分为止。省就业指导中心在核准数据后,如发现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就业单位与本人实际就业情况不相符,达到2%扣2分,3%扣3分,以此类推,扣满12分为止。

★年终协议就业率达到93%(统计日期为12月25日)

20

以省就业指导中心核准数据为准。协议就业率达到要求的,加20分。每少1%扣5分,扣满20分为止。【6】

对口就业率

20

超过60%的,每超过1﹪加1分,加满20分为止。【7】。

知名企业就业率

20

超过5%的,每超过0.2﹪加1分,加满20分为止。【8】

真实就业率核查情况

40

院内抽查20%的毕业生,真实性达98%以上的加20分,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扣满20分为止;省上报时退回一次扣5分,扣满20分为止

实现订单培养

20

应届毕业生中有专业实现订单培养的,加20分;无,则不得分。【9】

创业教育实效

15

当年毕业生中有自主创业案例的,加6分;创业人数达本系应届毕业生总数1%的,加4分;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创业大赛获奖加5分。

应征入伍

5

当年毕业生入伍人数达本系应届毕业生(男生)总数1%的,加3分;每超过0.1﹪加1分,加满2分为止;达不到要求的,则不得分。

就业创业工作研究

25分

本年度在有关报刊发表过就业、创业工作论文。

15

在学院认定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加8分,非认定刊物发表论文加4分;累计加分乘以各系平均辅导员人数再除以本系辅导员人数为最终得分,加满15分为止。【10】

就业创业工作的创新举措

10

在工作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有新模式,新思路;在指导服务方面有新方法、新内容;在工作条件建设方面有新发展、新突破。【11】

 

 

【1】每月25日前,毕业班辅导员须上报当月所带班级就业协议、证明等材料(2、7、8月除外);其他以通知时间为准,要求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2】根据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模板完成报告。

【3】专场招聘会必须提前在就业办备案,并在招聘会结束后一周内将单位参会回执上交至就业办,同时必须上传新闻稿件至院、系就业网。

【4】“就业基地”协议必须加盖学院公章,且应往届毕业生有5人以上在该单位就业。

【5】优秀毕业生典型材料必须含有毕业生工作或生活近照(电子版高清照片)以及个人基本信息、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及走上工作岗位以后的发展情况(应、往届生均可)。从创业、就业、升学三个方面择优入选“毕业生风采墙”。入选创业篇的毕业生标准:在行业内所在地区有一定名气,有稳定的盈利,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入选就业篇的毕业生标准: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大中型国企、知名外企、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单位等行业内知名公司任职;或在岗位上有突出成绩,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的毕业生;入选升学篇的毕业生标准:考入国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研究生。

【6】“协议就业率”包括:①协议就业(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②升学(提供录取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③应征入伍(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④自主创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7】对口就业是指毕业生工作岗位与在校所学专业相关度大。

【8】知名企业包括:①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②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上市的中外企业,须提供股票代码,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单位;③在行业内知名度较高、排名靠前的企业(提供单位简介)或新兴的大中型民营企业,如(苏宁、华为、阿里巴巴、海康威视、联想、腾讯、百度)等。④在初、高等教育单位任职。

【9】订单培养:与企业签署定向合作培养协议,培养方案由教务处进行认定,此外需提供进入该企业就业的当届毕业生名单(不少于5人)。

【10】发表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以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11】就业工作创新举措:上报内容必须具有一定代表性,能够反映、代表系里就业、创业的新思想和具体有实际效果的创新举措。

 

 

 

 

 

 

 

 

 

 

 

 

 

 

 

 

 

 

 

 

 

 

 

 

 

 

 

 

 

附件2

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效性,增强各系就业创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高就业率和高就业质量,以及激发学生创业热情,培养创业能力。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一)先进集体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量化考核标准中,有“★”标注的二级指标均完成的系。

(二)先进个人

2018届毕业班辅导员及在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教师、行管人员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较好完成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量化考核标准”要求的各项内容。

(二)先进个人

1.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创业工作思路明确、举措得当;热情为毕业生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困难;组织毕业生参加校内外相关招聘活动;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和优秀典型材料的收集;毕业生台帐清晰、准确;熟悉就业派遣程序、按时上报就业材料;就业率相关指标均达到较好的水平;完成毕业生就业的其他各项工作。

2.教师及其他人员:在建立就业基地、积极走访用人单位、联系用人单位来校招聘、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积极组织开展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各种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等相关就业工作领域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将遵循实事求是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规范操作,严格把关。

(一)先进集体

学生处对各系自评分进行逐项审核,结合日常就业工作开展情况,按40%的比例提出建议名单。

(二)先进个人

1.经本人申报,所在系推荐,学生处根据申报人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2.辅导员按全院毕业班辅导员人数30%的比例提出建议名单。

3.所在系可推荐教师或管理人员一名。

(三)考核通过程序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学生处和各系组成评审工作组进行初审,讨论确定名单后报学院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四、奖励办法

学院将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匾和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其他说明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