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主持本部门工作。
二、制订学年工作任务目标并组织实施,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负责队伍建设工作规划,以及相关报告和方案的起草工作。
四、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编制机构设置计划,提出机构调整建议。
五、负责人员编制核定、人才引进、人事调配、招录等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请销假、退休、辞职、解聘、终止劳动合同的审核和报批等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工资、绩效、社会保险等调整、核定、报批工作。
八、负责统筹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九、负责干部考核工作,提出教育、培养、管理、使用建议。
十、负责教职工引进、培养、考核、岗位调配及奖惩等工作。
十一、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落实全院教职工的引进、培养、考核、职称评聘、调配及奖惩工作。
二、协助做好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工作。
三、负责教职工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和考核工作。
四、根据师培中心工作要求,做好教师的国培、省培工作。
五、根据省厅要求,做好“青蓝工程”、“333”工程等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
六、负责院级访问工程师的立项与结项考核工作。
七、负责院级青年骨干教师及专业带头人选拔与考核工作。
八、负责专业负责人的选聘及考核工作。
九、做好外聘教师资格审查及队伍建设工作。
十、做好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劳资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教职工考勤,做好工资、津贴的调整和月报表。
二、负责教职工福利费审核发放。
三、负责社会保险、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缴、转、停,及各项缴费基数年报。
四、负责教职工浮动工资、绩效、教师超工作量及兼职工作量酬金等审核发放。
五、学年初编制部门财务预算报表,年末编制从业人员劳动工资统计表上报。
六、负责劳务派遣协议的签订,做好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审核发放。
七、办理入职及离职人员相关手续,负责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签订。
八、办理公积金接转、生育津贴支付、工伤申报以及各种商业保险报销等。
九、办理教职工人事档案接转,部门材料归档工作。
十、负责部门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科员岗位职责
一、协助做好教师的国培、省培工作。
二、协助做好职称评审相关工作。
三、做好教职工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四、做好教职工成果荣誉奖励的审核、发放工作。
五、做好教职工招聘的前期工作(发布公告、初筛)。
六、做好外聘教师信息库建设及课酬审核工作。
七、负责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网站维护及办公系统的相关工作。
九、负责教职工相关数据、信息的统计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联系电话:025-5211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