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1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 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 2021年劳动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1年 5月 1日(周六)至 5日(周三)放假,共 5天。4月 25日(周日)、5月 8日(周六)正常上班、上课。
二、调课安排
4月 25日(周日)上 5月 4日(第十周周二)的课程,5月 8日(周六)上 5月 5日(第十周周三)的课程。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始终紧绷疫情防控之弦,毫不放松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把牢校园入口关,从严控制聚集活动,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强化个人防护措施,合理安排出行,主动配合查验,认真落实每日健康打卡制度,及时上报个人健康信息,确需离开江苏省的,须提前办理外出报备审批手续。假期师生员工严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2.相关单位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并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带班领导与值班人员在值班当天须保持手机 24 小时畅通。值班期间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须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3.各单位放假前要认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学生处、各系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切实掌握放假期间离校学生的去向及留校学生的情况,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4.如果国家、江苏省、南京市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党政办公室
2021年 4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