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体艺函〔2020〕27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对我院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9月26日、9月27日正常放假。10月9日2018、2019级学生分批错峰返校,教职工正常上班,10月10日、10月11日正常上班、上课。
二、相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不放松。全体师生员工要坚决履行维护自身健康和公共健康的基本责任,毫不放松抓好健康管理和自我防护工作。假期期间,全体教职工原则上不离苏,确需离苏的,应由各单位提前将离苏教职工名单、去向及起止时间汇总后报送组织人事处,返苏后做好健康观察。后勤社会化人员参照执行。
要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生管理、每日打卡等制度。原则上在校学生不离苏,确需离苏的,应报所在系和学生处审批同意后,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返宁后进校按开学返校报到需具备的疫情防控条件和流程执行。
所有师生外出时,按照相关规定须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假期返校前,应主动向学院提前报备同住人员入境回国情况。
(二)校园管理不懈怠。各单位务必筑牢安全底线,严格执行南京市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假期校门管控力度,严把校门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放假前,由保卫处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对开学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落实好宿舍、教室、食堂、实验实训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对在校师生加强健康巡查,做好假期在校师生生活服务保障。
(三)假期值班值守到位。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所有中层及以上干部必须按照要求值班并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遇突发事件,按照学院应急处置规定执行并及时报告,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未尽事宜,按照学院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如遇疫情风险等级、上位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调整等情况,按照最新规定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防控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