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我校教师办理南航借书证的通知
各系(部):
自2009年以来,我馆在院领导的关心下,在南航图书馆的大力支持下,为我校教师在南航图书馆办理了该馆的借书证。现准备在四月份继续为新到我校工作的教师办理南航图书馆借书证。具体说明如下:
1、借书证的使用范围。
本借书证仅限在南航图书馆使用。
2、借书证发放对象。
本次办理借书证面向2010年4月以后来校工作的在编教师。以前已经办过的教师不需再办。
3、借书证发放办法。
(1)请各系(部)认真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位新到校的教师,不要有遗漏。
(2)由各系(部)制好办证花名册(花名册须注明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电子文档,发送到图书馆借书处。
(3)经我馆与教务处联系后,将通知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教务处拍照片。凡不来拍照者,视为放弃办证,今年不再补办。
(4)办理本借书证的费用由图书馆缴纳,不需个人付款。
4、交递花名册时间。
办证花名册一律采用电子文稿发给图书馆。本次交递时间为2011年4月11—12日。下次办理时间一般在明年4月。
5、南航图书馆借书证退证销证办法。凡离开本校者须在离校前还清所借学校的图书,然后把借书证还到我馆借书处,经我馆与南航图书馆联系无误后盖章销户。
6、经办单位和联系人:
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借书处 5209室)
联系人 陈必仪 18913816267
图 书 馆
201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