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教研部教师听课制度
(试行)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完善信息反馈环节,提高教师组织教学的水平,增进交流互鉴,强化育人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对象
思政部全体专兼职教师。
二、听课方式
1.定时听课:即按计划有组织听课,一般听课前将听课人、授课人、听课时间、听课班级及教室等通知给听课人及授课人;
2.随机听课:由部门负责人进行的随堂听课。
三、听课次数
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听每位教师不少于1次,思政部专职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 次。
四、听课内容
1.教学准备情况: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讲稿、教案、学生成绩登记表及考勤表等教学文件是否齐全;
2.教学内容:透析重点难点问题的精辟性;对所讲问题深度和广度的延展性;语言表达的准确性与生动性;思维逻辑条理的层次性和清晰性;知识应运的自如性和丰富性;板书的整洁性;运用信息化教学手段的能力;
3.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的能力;教学案例的运用能力;
4.教学效果:学生互动交流情况;学生课堂表现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五、听课管理
1.听课人员应按要求完成听课次数,听课的专业、班级、时间自定,听课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当天将填写好的《听课记录表》交到思政部主任办公室,统一归纳。
2.在参加教研例会时,教师们要将听课情况进行总体反馈,鼓励教师相互学习对方的优点,增进彼此的沟通和了解,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3.听课完成情况纳入教师学年度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