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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联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制度

作者: | 来源:党政办 | 日期: 2023-03-3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立德树人中的关键性课程作用,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全面提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教社科函〔2021〕2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坚持不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落地见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院级领导干部。所称思政课教师指我院思政教研部专职教师。原则上一位院领导定点联系 1-2名思政理论课教师。联系对象由思政教研部统筹安排,并根据人员情况变化,及时调整联系名单。

第三条 联系思政课教师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全覆盖。院领导通过建立联系、问政问策、解决困难、提供服务等措施,全面掌握思政课教师教学、科研基本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第四条 联系内容

(一)强化政治引领。引导思政课教师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注重宣传引导。向联系思政课教师传达学院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决定,包括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重要工作情况,对学院重大规划、重要计划、政策文件等进行宣传解读。

(三)做好关心关怀。要与联系思政课教师交朋友,切实关心思政课教师教学、科研以及职业发展。关心思政课教师生活和工作困难,协调解决思政课教师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思政课教师充分开展思政课教学工作、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第五条 联系形式和要求

(一)院领导可采取听取汇报、听课、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联系教师情况。

(二)院领导要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至少一次进课堂听取联系教师的教学情况,研究解决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课程改进的意见建议。

(三)院领导要加强与联系教师的交流谈话,对教师的职业生涯、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指导。

(四)院领导要关心联系教师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院领导要通过联系制度,了解掌握教师队伍状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共同推动思政理论课改革创新。

(六)思政课教师可通过电话、面谈、信函等形式,主动向联系领导反映情况、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思政教研部负责向院领导提供联系思政课教师的基本信息,及时汇报思政课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做好院领导联系思政课教师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