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正德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及管理办法》(院人字〔2010〕2号)以及《正德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及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院人字〔2014〕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第八批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好学;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善于与同事合作共事。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改革创新的意识,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至少能胜任本专业一门主要课程的主讲工作。教学文件齐全,教案规范,教学效果好。在学年考核中列所在系(部)前茅。在院级教学(含技能)竞赛中获一、二等奖者优先考虑。每个系(部)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
3.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硕士毕业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在近3年的教科研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院规定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教材(个人编写部分达5万字以上)。
(2)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
(3)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各类教改、科研课题,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并取较好成绩。
二、时间安排
时间 | 程序 | 负责人 | 主要内容 |
4.25-5.8 | 个人 申报 | 申报人 | 申报人填写《正德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
5.11-5.15 | 所在系(部)推荐 | 所在系(部) | 1.系(部)根据遴选条件提出拟推荐人选; 2.系(部)主要负责人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教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签署评审意见; 3.系(部)对申报人的教科研成果等材料进行审核。 |
5.18-5.28 | 组织人事处初审、专家组评议 | 组织人事处、教务处、专家组 | 1.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由申报人进行业绩陈述,经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超过1/2为有效; 3.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
三、相关说明
1.曾被列入江苏省、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不再参加遴选。
2.请各系(部)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及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报送至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吕品,电话:52111901。
组织人事处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