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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3-11     来源: 组织人事处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现将推荐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直接向组织人事处反映。

系 人:吕品  联系电话: 52111901

电子邮箱: 2908278104@qq.com

 

件:2022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名单

 

 

 

组织人事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