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获成果、荣誉奖励办法》(院人字〔2018〕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2021学年教职工获成果、荣誉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获成果、荣誉奖时间段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需要补充申报的成果、荣誉,请申报人(单位)认真填写《教职工获成果、荣誉奖励申请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论文提供知网检索证明,专著提供原件。
3.所有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