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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吕品     发布日期: 2020-10-09     来源: 组织人事处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0〕3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0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1.岗前培训人员:新补充到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辅导员均需参加岗前培训,其他人员参加培训根据学院需要确定。

2.补考人员:凡以前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但考试科目未全部通过者,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才能参加2020年岗前培训考试。在填写考试报名信息时在备注栏内注明“补考”,并将补考者已经通过科目的成绩写在相应的考试科目栏中。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含2020年教师节寄语)、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今年首次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和参加补考的人员,都要参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的培训和考试。

培训使用教材为《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等。

培训采取省网络培训、校本培训、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人员参加网络培训的五门课总学时不得少于110学时。

三、培训考试

培训人员参加网络培训达到规定学时者方可参加省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与教材名称一致。考试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组织统一命题,其中《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以新版教材和网络授课内容为主;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为主,单独命题。考试均为闭卷,每门考试科目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均由组织人事处根据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统一办理,通过省师培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spzx.njnu.edu.cn/)集中为申请人报名(暂定为10月13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学院统一通知为准)。报名系统将于报名最后一天的24时关闭,关闭后不予补报。省师培训中心负责培训系统的开发和维护,统一发放学员账号。

(二)培训时间。培训系统开通起,学员需在60天内完成网上培训课程,网上课程在60天后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时的学员,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暂定2021年1月9日至1月10日,具体时间由省高校师培中心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标注为准。

五、关于免修和免考

岗培免试仅仅是免测教育学、心理学两门。有明显是师范生的符合文件要求的学校直接可以免试,没有体现专业字样的则按要求提交材料审核。申请免修免考人员本人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12日前交由组织人事处汇总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批。符合免考条件的,在统一报名时在报名系统相应科目注明“申免”。不符合免考条件而注明免考的,产生后果责任自负。

六、有关要求

1.各系应高度重视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广泛宣传,确保做到新上岗教师应培尽培。结合实际,重点围绕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现代教育技术等内容,采取专题讲座、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等形式,加强对新教师的校本培训,提高新教师岗位适应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

2.要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各系要向参加培训人员严肃重申培训纪律和考试纪律:网络培训和集中培训总学时少于110课时者不得参加考试;省高校师培中心对考试作弊者将通报到所在学校,考生本人在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七、培训费用及教材

1.培训费、考试费。岗前培训项目和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再收取报名费。岗前培训课程培训费按每人每科培训费80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课程免收培训费),考试费每人每科20元的标准收取。由各高校统一收取后交至省高校师培中心。

2.教材费。定价为《高等教育学》45元;《高等教育心理学》45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42元;《髙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45元,总计一套教材177元,由各高校统一预订。《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由考生本人自行通过其它渠道购买。

如有疑问可咨询组织人事处,省师培中心不接受个人咨询。联系人:吕品,联系电话:52111901。


                                                                                                  组织人事处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