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苏教人函〔2019〕1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就我院开展2019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院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学院签订全职聘用合同并由学院缴纳社会保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在学院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6.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二、时间安排
1.9月16日至23日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10月10日前,完成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指定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市建邺区燕山路139号)、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3.10月20日,申请人到组织人事处报送书面材料。
4.10月22日至25日,根据省厅工作安排,由组织人事处将申请材料集中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高校教师资格证是教师申报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请各系及时传达,以免错过报名时间,逾期将无法补报。为便于交流,请报名的老师加入QQ群:451634691。如有疑问,可咨询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张宝华,联系电话:52111901。
组织人事处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