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系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订本系发展规划,根据学院下达的主要目标任务,制订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与实施本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教学任务;加强教材建设,统筹专业发展规划,发挥校内实验实训室作用,做好校外实训基地维护工作,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三、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做好外聘教师和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

四、根据学院相关考核制度,做好教职工的考核工作。

五、组织教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跟踪教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六、维护现有校企合作协议,拓展新的校企合作渠道,加强校企深度合作,推动就业工作。

七、参与招生工作,尽力完成招办分配的招生指标。

八、负责对学院核定并划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并接受学院的监管、调控和审计;负责本系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

九做好文秘信息、档案、安全、宣传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开展“教书育人”活动,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十一、负责学生社会实践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推荐和跟踪调查等工作。

十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定期组织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时事政治等学习,做好党务工作。

十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