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接建行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我校教职工原缴存于公积金中心个人专户的住房补贴将在本月底前完成销户支取。因涉及人员多、时间紧,为方便我校教职工办理,建行采取单位集中登记信息、集中支取、批量开立存单的形式统一发放。现将相关流程及要求通知如下:
1.领取表格。请各部门指定专人于6月21日到人事处领取《住房补贴销户提取确认清单》,并负责随后的资料收取和核对信息工作。
2.收取资料、核对信息。请各部门按《住房补贴销户提取确认清单》所列名单通知到其本人完成下列事项:
(1)交身份证复印件(拍照打印无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一份,并在复印件上写上三项:①本人姓名②手机号码③“同意在建行开户”字样。
(2)核对信息:核对《住房补贴销户提取确认清单》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本金金额,核对无误后,由教职工本人在表上填写手机号、是否签约房贴逐月代扣还贷、在备注栏中填写身份证有效期(写起始日期,例20061231),并在支取人栏上签名。
3.上交资料。请各部门指定专人将《住房补贴销户提取确认清单》(纸质和电子档)、支取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于6月26日之前交至人事处陈玲老师处。
4.领取存单。待建行存单开立好后,人事处将通知各部门集中领取存单并签字确认。
特别提醒:
1.本次未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未签名确认的教职工,存单将无法开具;个人住房补贴余额不足50元,不符合人民银行开具存单的标准,必须填写建行卡号方能办理销户支取。
2.此次住房补贴支取后,原住房补贴代扣还贷款的教职工需及时在还款的银行卡中补足资金,以免造成贷款逾期。
为使教职工顺利支取住房补贴,敬请大家积极配合!
组织人事处
2018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