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教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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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室是教学的重要场所,应保持安静、清洁、整齐。进入教室应衣冠整洁,文明着装;不得将食物带入教室;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二、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中途进出教室。

三、保持教学正常秩序,不得在教室和走廊大声喧哗或打闹。

四、爱护公共财物。不得自行拆装或损坏各种设备,不得在课桌椅上、墙壁上涂写、刻画,不得攀爬门窗。

五、上课前由学生负责擦净黑板。合班上课时,由各小班轮流值日。

六、上课或自修完毕时,最后离开教室者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扇。

七、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管理,若需借用教室,必须征得教务处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

八、使用多媒体教室必须按使用步骤操作多媒体设备。移动存储设备使用前必须杀毒;严禁直接关闭多媒体系统总电源。

九、以上各条应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如有违反者,将给予必要的批评,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

十、本规定由院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