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激发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组织教学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建设一批代表学院先进水平的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完善学院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决定设立正德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奖,并制定本评定奖励办法。
第二条 在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及教学应用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报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奖。
第三条 申报评奖的多媒体教学课件第一制作人必须为本院在编教师,并享有该教学课件的知识产权。
第四条 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奖每两年(逢双数年)评选一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项。
第五条 教务处负责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奖的评审组织工作。
第六条 申报评奖的课件可是某一课程的全部内容或部分章节内容,但必须具有一定的完整性、系统性,且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教学内容方面:应用于教学,教学目的明确,紧扣大纲要求;教学内容严谨,设计科学,重点难点突出;教学方法创新,注重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实践创新的能力。
2.技术应用方面:形式多样、互动便捷、应用良好;呈现方式可为独立教学软件,亦可是基于B/S(浏览器/服务器)架构的教学专题网站;独立教学软件在现有操作系统上能够稳定运行。
3.教学效果方面:经过一年以上的课堂实际使用,师生互动性强,课堂教学辅助效果好。
第七条 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奖由学院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初评。评审委员会由教务处在每次评选工作开始前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第八条 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员是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奖申报人的,该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评审工作。
第九条 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标准与程序进行论证评审,提出获奖名单与奖励等级建议,报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并公示。
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奖名单与奖励等级建议由评审委员会无记名投票产生。其中三等奖须有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二等奖须有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一等奖须有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四分之三以上赞成。各奖项均可空缺。
第十条 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奖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教务处应当自受理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并自处理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核实及处理情况告知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一条 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奖获奖名单与奖励等级建议经公示无异议,并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复议后,由学院行政批准授予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奖。
第十二条 评奖时间安排
1.评奖当年的10月上旬,由教务处下发通知并布置评奖具体事宜。
2.评奖当年的11月10日前,各报奖单位或个人将《正德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奖申报表》、申报评奖的多媒体教学课件、课件应用于教学的总结、使用情况证明、鉴定材料和其他附件材料送达教务处。
3.评奖当年的11月下旬,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和无记名投票,确定学院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奖获奖候选名单及其获奖等级,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第十三条 学院向获奖者颁发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奖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归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第十四条 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奖奖获奖情况记入获奖者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获得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奖一等奖的,由教务处择优向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推荐,作为省级高等学校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遴选建设项目。
第十六条 学院有权使用获奖的多媒体课件;课件所有权按国家有关法规认定。
第十七条 评审委员会的成员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对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奖项目的评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其参加的评审结果无效。评审委员会应当按要求重新组织评审。
第十八条 对于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多媒体教学课件获奖的,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撤销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学院并责成有关单位对当事人给予批评处置。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与本办法精神不符的通知或办法即行废止。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