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及时准确地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教学质量建设的积极性,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决定在学生中聘请教学信息员,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信息员由辅导员推荐,教务处聘任;每学年聘任一次,每班聘任1名。
第三条 教学信息员基本条件
1.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好学上进,成绩优良。
2.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热心为教学服务。
3.乐于倾听同学意见,善于发现和思考问题。
第四条 教学信息员职责
1.认真填写《学生信息员信息反馈表》,及时、客观地向教务处、所在系、任课教师和辅导员反映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学院和系(部)教学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以及所在班级学生在班风、学风建设方面的先进事迹,就加强上述各方面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学生与学院教学管理部门之间建立起信息交流渠道。
2.协助教务处和系(部)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活动。
第五条 教学信息员管理
1.教务处对教学信息员管理负总责。负责建立教学信息员工作档案;召开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布置和总结工作。
2.各系在教学信息员中推选一名组长,负责本系教学信息收集、反馈及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3.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信息员,教务处授予其“优秀教学信息员”称号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对不能履行职责者,将予以更换。
第六条 教务处应及时汇总整理信息并转交系(部)和职能部门;及时向教学信息员反馈处理结果,以利监督。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实施办法》即行废止。
第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