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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落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14作者:

各系:

  为确保2019级新生落户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新生户口落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原则
    新生(包括本省和外省)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二、落户所需材料及材料要求

  1、需要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身份证专用照片

  (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材料要求

  (1)《户口迁移证》上的学生姓名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学生姓名以录取通知书上的为准,在校期间不得申请更名。《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必须清晰不得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籍贯、出生地必须注明到省、市。《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必须写明“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右下角必须盖有公安局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户口迁移证》背面注明本人学号、本人联系电话、父母双方姓名、详细工作单位或住址及有效的电话号码。

  (2)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复印(A4纸),并注明本人学号。

  (3)身份证专用照片(1寸)1张,需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

  三、注意事项

  1、请各系新生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收齐需要办理落户学生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专用照片,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交至保卫处,由我处前往江宁区市民中心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3、新生如需办理身份证可待落户工作结束后,由学生本人持保卫处开具的证明,自行前往江宁区市民中心办理。

  4、请各系督促新生辅导员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协助我处和公安户政部门共同完成2019级新生户口的落户工作。

  5、新生预科生今年不能办理落户,需至2020年10月办理。

  保卫处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52111897

   

   

   

                                 保卫处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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